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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公告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25 21:37:00    

为落实省政府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就公开征集全省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2023年以来,行政执法单位涉企行政执法存在的下列问题线索:

(一)乱收费问题。违规设立收费项目,公示收费项目不规范,提高收费标准;变相强制行政相对人接受有偿服务、指定购买;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已出台的惠企收费政策等情形。

(二)乱罚款问题。超出法定权限或范围进行罚款;未规范执行裁量权基准,随意进行大额顶格处罚;重复处罚;罚没收入异常增长;过度罚款,不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减轻处罚、免予处罚,类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畸轻畸重等情形。

(三)乱检查问题。实施检查主体不适格;超越法定职责开展检查;行政检查事项未经公布;执法扰企,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对同一主体检查明显超过合理频次;随意检查,检查程序不合法,检查“走过场”,运动式检查等情形。

(四)乱查封问题。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涉案财产等情形。

(五)违规异地执法问题。超越法定管辖范围,对非本辖区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执法活动;利用行政执法手段插手异地的经济纠纷;未履行协作程序或超越协作权限在异地开展执法等情形。

(六)趋利性执法问题。下达或变相下达行政罚没款、执法数量考核指标;为增加行政罚没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随意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将行政罚没收入与本单位业务经费、福利待遇挂钩;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反“罚缴分离”规定等情形。

(七)其他问题。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以权谋私、权力寻租的问题等情形。

二、征集方式

可以通过举报电话、电子邮箱、邮寄信件方式,向问题涉及的行政执法机关的同级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反映(联系方式见附件)。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

电话征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四、相关事项

1.提供问题线索时,应包含行政执法单位名称、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事由、基本过程、结果等信息,便于核实处理。

2.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已受理,或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受理征集范围。

3.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将对反映人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反映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反映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借机诬告、陷害等行为,将交由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欢迎广大企业、人民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感谢社会各界对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附件:山西省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征集联系方式


山西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5年4月25日

来源|山西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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