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告”,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自2025年5月8日起,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525%和3.075%。
2025年5月8日前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2025年5月8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仍执行原利率,自2026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2025年5月8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
根据通告,2025年5月8日前已受理并签订借款合同且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无需重新签订借款合同。(昆明日报记者 徐晓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