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28 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对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与段某名誉权纠纷案作出当庭宣判。法院判决段某通过其个人抖音账号 “两个小段(小)” 发布经法院审核的书面道歉信视频,且 30 日内不得删除;同时,段某需赔偿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各项经济损失共计 40 万元。此次庭审吸引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律师代表及企业代表旁听。

案件回顾,2025 年 1 月 30 日(农历大年初二),段某向胖东来生活广场反馈其购买的女士红色内裤存在掉色问题,并自称穿着后过敏。值班人员登记相关情况后,表示待营业后安排区域人员处理。2 月 2 日至 3 日期间,胖东来生活广场的员工、班长、主管及客服人员先后与段某沟通协商,并陪同其前往许昌市中心医院检查。检查结果显示段某患有皮炎、皮疹等症状,胖东来生活广场为此支付了 1144.13 元医疗费。就诊结束后,主管向段某提供 500 元建议奖,遭段某拒绝。
2 月 2 日,胖东来生活广场将涉事货号商品下架。随后,2 月 4 日至 5 日,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决定将涉事品牌全系列商品,以及其他品牌的深色内裤、袜子、秋衣秋裤、床品等商品全部下架。2 月 4 日,段某通过抖音账号 “两个小段(小)” 发布视频,指责涉事红色女士内裤存在品质问题并导致其过敏,同时对胖东来的商品品质和服务进行了贬损性评价。该视频迅速传播,播放量高达 12174358 次,收获 113662 个点赞、42131 条评论、199090 次分享以及 6071 次收藏。不过,段某之后已删除该视频及相关内容。
2 月 6 日,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安排旗下公司对涉事的富妮来红色内裤及其他品牌深色内裤、袜子、秋衣秋裤等商品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相关商品均符合标准,胖东来为此支付了 143597.65 元检测费用。2 月 7 日,胖东来生活广场工作人员向段某支付了 226 元(包含商品退回 36 元、停车费 10 元及段某自购药膏费用 180 元)。3 月 10 日,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律师事务所提起民事诉讼,支付律师费 60000 元,并为取证支付联合信任可信时间戳费用 156.87 元。
据悉,段某出镜的抖音账号 “两个小段” 拥有 130 余万粉丝,“两个小段(小)” 账号也有约 5 万粉丝。相关视频截图显示,在穿着涉事商品前,段某曾多次出现过敏情况。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在商超行业颇具影响力与知名度,2023 年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发布的中国连锁 100 强榜单中,胖东来位列第 46 名,2023 年销售额达 107 亿元,2024 年销售额增长至 169 亿元。许昌市胖东来百货服饰有限公司经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可在服装服饰零售等经营活动中使用 “胖东来” 字号或商标,而胖东来生活广场为许昌市胖东来百货服饰有限公司的分公司。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通过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段某作为拥有大量粉丝的自媒体从业者,理应清楚网络传播的特点,预见到发布不实视频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但在胖东来积极处理投诉、段某尚未核实皮炎症状是否由涉事商品引发的情况下,其仍在网络平台发布相关视频,主观上存在过错。段某的行为与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遭受的负面影响及损害后果存在法律因果关系,依法认定其侵害了胖东来的名誉权。因此,段某应当向胖东来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考虑到胖东来的品牌影响力、营收规模,以及段某侵权行为造成的广泛影响,结合段某的过错程度、认错态度、侵权情节、传播范围,以及胖东来下架商品、送检产生的损失和维权合理支出等因素,法院酌定段某赔偿经济损失 40 万元,并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和段某当庭均表示暂不上诉。
来源:综合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庭审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