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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交通肇事案进行公开听证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10 22:37:00    

“我希望检察机关能给我一次机会,好让我能为自己的错误进行弥补……”犯罪嫌疑人刘某在听证会上说道。5月8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检察院就刘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召开检察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犯罪嫌疑人所在村村委委员及侦查人员参加。

案情回顾:2025年1月26日,大雪过后的傍晚,赵某骑单车沿国道积雪边缘靠近行车道的区域前行。刘某驾车时发现了前方骑行的赵某,刘某本以为可以超车绕过被害人,但不慎与其发生剐蹭,造成被害人倒地昏迷。

事故发生后,刘某立即停车查看伤者情况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等待被害人送医后配合侦查机关进行案件调查。赵某送医医治无效死亡后,刘某及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听证会上,检察机关承办人介绍并阐述了该案审查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对案件法律依据和拟处理意见进行了充分说明。

“希望犯罪嫌疑人经过这次事件以后,能够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绝不再犯。要知道,一场交通事故对于被害人家属来说要承受失去亲人的痛苦,对于嫌疑人本身及其家庭来说也要承受巨大的经济和心理压力。”听证员何艳平说道。

最终,经评议,人民监督员和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刘某拟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交通安全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回顾案件本身,用当事人的话来说,“事故发生在一瞬间,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检察官提醒大家:安全行驶既是一种意识也是一种责任,希望每个人都做好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第一责任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悲剧。(严琦)

【编辑 滢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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