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生交通事故且对方全责时,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定损处理:
报案
全责方需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指派定损中心进行处理(无人员伤亡无需向交警报案)。
前往定损中心
定损双方需共同前往保险公司指定的定损中心,并填写责任书。全责方的保险公司定损员会拍照定损,双方需携带行驶证、驾驶证及交强险保单(无责方亦需携带)。
选择修车地点
若决定在定损中心的修车厂维修车辆,则无需支付任何费用;无责方修完车取车时,需将行驶证、驾驶证及交强险保单复印件交付对方(无责方同样需提供交强险保单复印件)。
如选择非定损中心的修车厂维修,需保留对方保险公司的报案号,将车辆送往常去的4S店或其他修车厂,告知接待人员报案号即可离开。修车厂将与保险公司联系,安排定损员前来定损修车。
支付修车费用
修车完毕后,提车前需先行支付修车费用予修理厂。修理厂将提供打印的定损单、修理单明细及发票。
理赔流程
保险公司在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限额由责任人自己承担。定损完成后,进行维修和理赔。无责方需将维修发票和定损单提供给全责方,由对方进行赔偿。
处理异议
如果对定损金额有异议,可以通过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
以上步骤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因实际事故情况、保险公司政策等因素有所不同。在处理全责定损时,建议及时与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沟通,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