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标准如下:
市内四区
一级土地:23元/平方米
二级土地:15元/平方米
三级土地:13元/平方米
四级土地:11元/平方米
五级土地:9元/平方米
六级土地:7元/平方米
七级土地:5元/平方米
黄岛区、崂山区、城阳区
一级土地:5元/平方米
二级土地:3元/平方米
三级土地:2元/平方米
四级土地:1元/平方米
五市(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莱西市、平度市)
一级土地:9元/平方米
二级土地:7元/平方米
三级土地:5元/平方米
建制镇及工矿区
4元/平方米
这些税额标准适用于不同区域和土地等级,具体税额根据《青岛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表》执行。建议您根据具体所在区域和土地等级确认适用的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