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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免于刑事处罚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9:16:05    

免于刑事处罚,是指 已构成犯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从而免除刑事处罚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7条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免予刑事处罚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犯罪情节轻微:

犯罪分子的行为虽已构成犯罪,但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危害后果都很轻。

不需要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轻微,并且犯罪人已经认罪、悔罪,对其没有判处刑罚的必要。

只有在既是犯罪情节轻微,又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情况下,对犯罪分子才可以免予刑事处罚。这与刑法第13条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在性质上是根本不同的。

需要注意的是,免予刑事处罚并不意味着无罪,而是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选择不判处刑罚,但可能会采取其他非刑罚处罚方法,如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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