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合同是指 仅有一方实施法律行为就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只有一方(表意人)作出意思表示,而另一方(受意人)并不需要作出相应的意思表示。单方合同是单方允诺的行为,表意人单方面表达意思的行为即成立。
单方合同的特点在于,合同的成立不依赖于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是由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独立构成。这种合同形式常见于一些特定的法律行为中,例如悬赏广告、赠与合同、无偿借用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等。
具体来说,单方合同可以进一步分为两类:
单务合同:
在这类合同中,仅有一方承担义务,另一方仅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例如,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而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
有相对人的单方行为:
这类行为虽然基于单方意思表示,但需要向特定的人作出,例如免除债务或撤销代理等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单方合同与双方合同相对,后者需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综上所述,单方合同是仅凭一方的意思表示就能成立的合同形式,它在法律上有其特定的适用场景和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