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搜查需要以下人员:
侦查人员:
搜查必须由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进行,其他任何人或单位都无权进行搜查。执行搜查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被搜查人及其家属:
搜查时,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场。
见证人:
搜查时,还需要有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
女工作人员:
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其他相关人员: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其他相关人员,例如在紧急情况下,侦查人员可以不用搜查证进行搜查。
总结:
进行搜查时,必须由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进行,并且需要被搜查人及其家属、邻居或其他见证人在场。在特殊情况下,如紧急情况下,侦查人员可以不用搜查证进行搜查,并且搜查妇女的身体必须由女工作人员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