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的罪名主要涉及以下几种: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该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
走私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将其运输、携带、邮寄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
运输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采用携带、邮寄、利用他人或者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非法运送毒品的行为。
制造毒品是指非法用毒品原植物直接提炼或者用化学方法加工、配制毒品的行为。
非法持有毒品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在境内非法买卖上述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数量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提供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留容他人吸毒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