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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生育津贴怎么算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06:18:55    

江西省的生育津贴计算方式如下:

正常分娩

享受98天生育津贴。

符合《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

增加60天生育津贴。

难产或实施剖宫产手术分娩

增加15天生育津贴。

生育多胞胎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

怀孕不满三个月流产

享受25天生育津贴。

怀孕满三个月不满七个月流产

享受42天生育津贴。

怀孕满七个月以上终止妊娠

享受98天生育津贴。

放置宫内节育器

享受3天生育津贴。

取出宫内节育器

享受1天生育津贴。

结扎或复通输卵管

享受21天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 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 ÷ 30天 × 假期天数。

其他相关补贴

生育营养补贴

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

围产保健补贴

-可享受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一次性生育补贴

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

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注意事项

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江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规定的产假期限执行。

生育津贴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自愿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直接发放给个人。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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