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道益指控儿女的原因主要围绕 家族商标和公司控制权的问题。
家族商标另起炉灶
2000年,黄道益控告儿女媳婿以家族商标另起炉灶,7年后获判胜诉,但他未能取回给予孙儿的公司股份,故未能重夺公司控制权。
漠视法庭命令
2年后,黄道益再上诉指控子女漠视法庭命令,继续在内地出售侵犯商标产品,但双方最终达成和解,黄同意将手上所有公司股份悉数售予子女。
总结:
黄道益指控儿女主要是因为他们涉及家族商标的纠纷以及未能遵守法庭命令,导致他无法重夺公司控制权。最终,通过和解,黄道益将手上的公司股份售予子女,解决了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