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一种 由职工个人和单位共同缴纳的长期住房储蓄金。它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和保障性。
具体来说,住房公积金的目的是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蓄,并在职工退休时本息一次付偿。这个公积金是职工个人所有的,用于住房消费支出,例如购房、建造、大中修自有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支付超过本人工资的房租部分,以及在退休时一次性提取全部余额。
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方式是由用人单位在每个月的工资中扣除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并缴纳至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时职工个人也需要进行缴存。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都会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除了上述的保障性、互助性和长期性特点外,住房公积金还具有以下特征:
积累性:
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必须存入专户内。
专用性:
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规定的住房消费支出,如购房、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或支付房租,不能挪作他用。
普遍性:
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强制性:
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否则将面临法律责任。
福利性:
除了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返还性:
职工在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情况下,可以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综上所述,住房公积金是一种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通过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方式,为职工提供长期的住房储蓄和消费资金支持,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