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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取档案需要哪些证件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7:59:31    

调取档案需要准备以下证件和材料:

单位查阅档案所需材料

介绍信或便签文头出函,写明调阅档案的目的、档案题名、调阅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调阅其他单位未经开放审核的档案时,还需经过档案原责任单位同意,并在介绍信上加盖原责任单位公章且主要领导会签。

调阅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介绍信或函。

个人查阅档案所需材料

调阅本人档案(包括婚姻档案、转制企业个人档案、转制企业涉及个人工资的部分会计档案),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调阅已故直系亲属档案,需提供调阅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被调档人死亡证明及可证明亲属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单位、社区或辖区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

除上述情形外,其他情形需由受委托人携带由委托人授权的委托书、委托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非应届生考研后档案调取方式

档案存放在本科院校:考生可以通过学校直接邮寄调档函的方式调取档案,无需亲自前往。调档函一般由研究生学院出具,并邮寄至考生本科院校的档案管理部门。

档案存放在就业单位或人才市场:考生需要亲自携带身份证和调档函前往档案存放单位办理调档手续。在就业单位的情况下,考生还需先与单位沟通好离职事项,确保档案能够顺利调取。

档案存放在人力资源局时的提取步骤

确定提取档案的原因,如工作调动、升学等,并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

准备调档函、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并提交给人力资源局档案管理部门。

调取个人档案需要的其他材料

报到证、毕业证、单位证明等。

委托他人提取时,需要提供委托人单位出具的提(调)档函、委托人的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特定情况下的额外要求

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等国家机关进行查询时,应当出具本部门公函及查询人员的有效证件。

市场主体查询自身登记管理档案时,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及查询人员的有效证件。

律师查询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档案时,应当出具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以及相关承诺书。

根据以上信息,调取档案的具体要求可能因单位和个人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提前咨询相关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以确保准备齐全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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