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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养的小孩怎么上户口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4 18:55:29    

抱养的小孩上户口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材料要求:

准备收养证

抱养小孩上户口首先需要民政部门发放的收养证。如果不符合相关规定,但已形成收养关系,则需到当地派出所及民政部门开具入户证明材料。

提交申请材料

收养人需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收养人的书面申请、身份证、户口簿;

民政部门批办的《收养证》;

无利害关系的二位见证人证实捡拾弃婴经过的证明等。

申请与审查

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

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在接到上报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派出所根据市公安局户政部门的审批决定,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办理入户手续

对已登记了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凭《收养证》、市县公安局户政部门的批件和《准迁证》,当场签发《迁移证》并注销原户口;

对未落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凭《收养证》、市县公安局户政部门的批件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其他相关手续

需要到县级以上民政局办理收养证;

然后再到自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建议您在办理抱养小孩上户口手续时,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派出所和民政部门,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以加快办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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