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车辆过户通常遵循以下流程:
准备材料
法院的解封委托书或裁定书;
机动车登记证书;
机动车行驶证;
买卖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
若车辆涉及海关监管,需提供解除监管证明书或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若车辆超过检验有效期,需提供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过户流程
双方当事人携带上述材料到当地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
车管所核对车辆信息,审查提交的材料;
收回原号牌和行驶证,确定新的号牌号码;
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并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注意事项
如果车管所或被执行人不配合,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发协助执行函;
对于法院拍卖的车辆,买受人需持法院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过户;
特定情况下(如司法拍卖的小客车),买受人还需符合小客车配置指标申请条件,并持相关文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请根据具体情况,参照当地车管所的具体要求和流程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