篡改病历的认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多个方面的考量。以下是一些关键步骤和要点:
是否存在特定目的的主观故意
伪造病历与篡改病历均涉及特定目的的主观故意行为,如逃避责任或谋取不法利益。
如果修改的内容能够全面改变记录,无法还原真实诊疗活动,可能被认定为伪造。
如果修改的内容能够展示修改前后的内容,且修改内容符合不规范的缩写和描述,同时能真实完整地反映诊疗过程,可能不被认定为伪造或篡改。
病历内容的不真实性
病历内容存在不真实的客观情况,且医疗机构无法做出合理解释,可认定为伪造或篡改。
病历书写者隐瞒、歪曲造假的目的,或有逃避承担责任的动机,也是认定伪造或篡改的重要依据。
病历修改的一致性和逻辑性
病历修改的部分若完全或大部分或核心信息改变原始记录,且与检验检查结果、病历其他部分、证人证言明显不符,或内容不真实,导致诊疗关键环节无法判断,可认定为篡改。
病历内容若与其他证据资料存在明显矛盾或不一致,也需要进一步调查和分析。
病历的形式和格式
病历书写应当符合卫生部发布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包括完整性、书写错误的修正方法、上级医师的审批方法、医师签字等。
病历中的错字应使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专业鉴定和法院调查
伪造或篡改病历的认定属于专门性问题,可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得出意见。
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向专业机构查询了解,以确定病历的真实性。
患者和家属的参与
患者及家属怀疑医疗机构对病历进行篡改时,可以通过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或请专家对病历的内容格式、笔迹等方面进行评估。
患者及其近亲属可以通过复印病历、封存病历等方式,对病历的真实性进行初步判断。
综上所述,认定篡改病历需要综合考虑病历内容的不真实性、书写者的主观故意、修改的一致性和逻辑性、病历的形式和格式、专业鉴定和法院调查,以及患者和家属的参与等多个方面。只有在充分调查和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才能做出准确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