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到开庭的时间主要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约束。具体而言:
一般情况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一般会在 二个月之内开庭。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特殊情况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如果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审理程序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会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检察院做出起诉决定的,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会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其他因素
犯罪嫌疑人是否认罪、证据材料是否充分、涉案人数等都会影响开庭时间。有的案件简单的认罪的,采用速裁程序,2-3个星期左右开庭,一个月内就判完了。
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如果检察院办案期限一般为一个半月,之后移送法院,法院阶段办案期限为三个月,受理案件后一般开庭时间在两个月左右。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到开庭的时间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及法院、检察院的办案效率。一般情况下,案件在二个月之内开庭,但在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延长至三个月或更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