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是指 公民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具体来说,遗赠是被继承人在生前通过遗嘱将其财产无偿赠与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的行为,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
遗赠有以下几个特点:
单方行为:
遗赠是遗赠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不需要征得受遗赠人的同意即可成立。
无偿性:
遗赠是无偿的,受遗赠人无需支付任何对价即可取得遗赠的财产。
遗嘱形式:
遗赠必须通过遗嘱的方式进行,可以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或录音录像遗嘱等形式。
法定继承人以外:
遗赠的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如国家、集体、社会团体或其他个人。
附加条件:
遗赠人可以对遗赠附加条件,要求受遗赠人履行某种义务,但这种附加义务并不是遗赠的对价,也不能超过受遗赠人所得的财产利益。
权利义务:
遗赠的设立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对出生后将成为法定继承人的胎儿,亦应当保留继承份额。
遗赠和遗嘱继承的主要区别在于:
接受和放弃方式:遗嘱继承中,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遗嘱继承遗产;遗赠中,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遗赠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在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受遗赠人有权在遗赠人死亡后取得相应的遗产份额。如果遗赠附有义务,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否则可能会被取消接受遗产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