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对于商品住房的交易限制规定如下:
新房:
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3年后才可以进行交易。
二手房:
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5年后方可转让。
因此,在苏州市区范围内,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都需要满足一定的持有年限才能进行交易。具体而言,新房需要等待3年,而二手房则需要等待5年。这一规定适用于苏州市区范围内的新取得预(销)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包括已经取得预售许可但尚未申请草签的商品住房。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房屋未满上述年限,则需要缴纳相应的税费。例如,二手房在未满两年时出售,需要缴纳5.6%的增值税。
建议在考虑出售房屋前,仔细了解并确认相关政策和税费规定,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