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的分割主要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形如下:
婚前全款购房
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婚前首付,婚后还贷
婚前首付的房产,虽归首付方,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房产增值,另一方有权获得补偿。分割时,可依据还贷比例及房产增值情况,合理确定补偿金额。
婚后购房
无论房产证上是否加名,婚后购买的房产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平等分割。除非能证明购房款完全来源于一方个人财产,否则均按共同财产处理。
婚后继承与赠与
婚后接受的继承或赠与房产,若明确指定赠与一方,则不属于共同财产。否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分割。
父母出资购房
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无论登记在谁名下,均按出资比例分割。若登记在一方名下且有财产约定,则遵从约定;无约定则平均分割,但需考虑父母出资贡献。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另一方名下,可能视为赠与,分割时需综合考量。
使用权性质的房屋
由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按揭购房
婚前以一方名义购买的按揭商品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归还贷款的,在离婚时已经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婚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那方是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权利义务由该方承担;婚前由一方名义支付的首期属于支付方个人财产;该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建议
在离婚房产分割过程中,建议当事人尽量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若无法协商,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在分割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各方的实际贡献和财产来源,确保公平合理。同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准确地了解自身权益和法律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