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普通程序审判的期限一般为 六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如果案情复杂或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若还需延长,则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法院普通程序审判的期限一般为 六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如果案情复杂或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若还需延长,则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