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单据的种类包括:
海运提单 (Ocean Bill of Lading):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单证,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和运输契约。海运单
(Seaway Bill):形式与作用与海运提单相似,但收货人已明确指定,不需要提交正本单据,主要用于跨国公司成员之间的货物运输。
铁路运单(Railway Bill):由铁路运输承运人签发的货运单据,是收、发货人同铁路之间的运输契约,正本随货物同行,副本用于贸易双方结算货款。
航空运单(Airway Bill):由空运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货运单据,是承运人收到货物的收据和运输契约,但不具有物权凭证性质,不可转让。
邮包收据(Parcel Receipt):货物收据,是收件人凭以提取快件的凭证。
多式联运单据(Multimodal Transport Document):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联合运输的单据,包括海洋、内河、铁路、公路、航空等。
装船通知(Shipping Advice):货物离开起运地后,出口商发送给进口商的通知文件,用于办理保险和进口报关。
提货单(Delivery Order):进口商凭海运提单等运输单据向承运人的代理人换取的提货凭证,用于办理进口报关、提货等手续。
货物承运收据(《内地海关及香港海关陆路进/出境载货清单》):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订立的运输契约,用于我国内地运往港澳地区的货物。
委托订舱更改单: 用于委托承运人更改订舱信息的单据。 承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用于多式联运。 适用于大陆桥运输的承运收据。承运货物收据:
大陆桥联运承运收据:
联合运输提单
或 联合运输单据:
用于多式联合运输的提单。
这些单据在货物运输、交接、索赔处理及贸易结算中扮演着关键角色,是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