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工程中,以下是可以分包的部分:
非主体结构的施工部分:
根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即非主体结构)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并且分包只能发生一次,禁止再次进行分包。
特定行业垄断和特殊专业项目:
某些行业垄断的项目和特殊专业项目,例如消防、煤气、自来水加压、配电室高压侧、手术室、金库、特殊设备等,以及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如网架、钢结构、幕墙等,可以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市政工程:
在市政工程中,除了主体工程以外,允许分包,但前提是必须在总承包合同中有约定或获得建设单位的认可,并且分包的工程不得超过中标合同价的百分之三十。
其他分项工程:
除了主体结构外的其他分项工程也可以进行分包,但同样需要总承包单位的认可和建设单位的批准。
劳务作业分包:
根据相关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还可以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总结:可以分包的部分主要包括非主体结构的施工、特定行业垄断和特殊专业项目、市政工程(部分)、其他分项工程以及劳务作业分包。所有分包活动都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且需要得到建设单位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