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和手续:
提前通知
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书面解约通知
劳动者应按劳动法规定的时间与要求,提前给用人单位发出书面解约通知。
工作交接
劳动者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清理债权债务关系
劳动者需要清理与用人单位的债权债务关系。
办理离职证明
用人单位需要依法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等材料,作为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
社会保险及档案转移手续
用人单位需要办理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及档案转移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工资结算
用人单位需要统计劳动者的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并在工资结算日发放劳动者的工资。
经济赔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数额为经济补偿金数额的2倍。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日期、所担任的工作等内容。
相关证明文件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
建议:
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手续,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用人单位也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离职证明和办理相关手续,以避免后续纠纷。